关于东莞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全网办的公告
各园区、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业务咨询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效率,现将我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全网办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网办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企业投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投资和个人投资类)。
二、全网办网站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dg.gov.cn/aplanmis-mall/),提交审批申请材料。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审批申请表;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含防治责任范围矢量文件;
3.专家意见表和专家会议签到表(企业投资类提交,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投资和个人投资类无需提交);
4.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承诺书(企业投资类提交,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投资和个人投资类无需提交);
5.项目基本信息表。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办理时限
(一)企业投资类项目
申请材料提交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后立即受理,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材料,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
(二)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投资和个人投资类项目
申请材料提交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后,我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审时间为提交申请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预审通过后立即受理,符合审批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预审未通过的申请材料,修改后补正材料至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网上办事大厅。
五、批复文件获取
申请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后,批复文件电子版原件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六、其它
东莞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网办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立即执行,不再受理线下纸质材料方式申请。全网办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东莞市水务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