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东莞水土保持工作获评全省第二
刚刚,广东省水利厅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东莞获评优秀等次,在9个“优秀”城市中,排名第二。这是自2018年起,广东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来,东莞取得的最好成绩。
今年,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2020年度水土保持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公布核结果。其中,深圳、东莞、广州、珠海、汕头、河源、云浮、韶关、惠州9个市考核等次为优秀,其余地市考核等次均为良好。
2020年以来,东莞把水土保持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完成水土保持综合监管的五大工作架构建设,即一套机构、一个规划、一个条例、一个系统、一套制度。一套机构,即在东莞水务机构改革中保留并强化“水土保持科”,项目监测和技术审查等业务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一个规划,印发施行《东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一个条例,完成《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工作,开创东莞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一个系统,即建成“东莞市水土保持信息系统”;一套制度,建立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的“东莞市水土保持部门协调机制”,围绕水土保持目标,构建责任考核、核查检查、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制度,堵住了监管漏洞。
率先出台水土保持地方规范
水土保持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东莞在省内率先为水土保持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通过的《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也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东莞无水土保持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空白。
从此,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相关法律法规在东莞接上“地气”。在东莞,城市建设应当遵循对城市生态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原则,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抄送所在地镇街(园区),落实生产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东莞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此外,东莞还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记录制度,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纳入东莞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否则,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成“东莞市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开发方案审批、项目管理、遥感解译、综合信息、终端应用、GIS系统等六大功能,为开展水土保持监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特别是在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方面,可以通过建立东莞水土保持信息库,加强水土保持台账和档案管理以及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流程管理。在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通过设置区域监管和项目监管功能,利用移动终端,可以推动水土保持项目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在违法违规查处方面,通过设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预警功能,可以及时发现和开展违规查处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强监管”落到实处。
水土保持审批全部网上办理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企业项目办理可以“少跑腿”,在东莞可以全部落实网上办理。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东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效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企业投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政府投资、非营利组织投资和个人投资类),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健全和完善申报水土保持项目行政审批及验收报备制度,财政投资项目收件后网上审核,现场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服务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推动企业项目办理“少跑腿”,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请材料,仅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受理后即来即办,出具准予许可决定及验收报备回执。财政投资项目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将办理环节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并制定审批流程图,针对部分需要现场踏勘和专家审查的审批事项,增设特殊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按照“建好一张网、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审批要求,市水务局在市民服务中心水土保持事项申报全面实行网上受理,水土保持事项行政审批时限均大幅压缩,承诺制审批及验收报备均实现即来即办,当天办结并网上公示,市民通过网络即可载审批行政许可及验收报备回执。
去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20平方公里
东莞城市化进程快、水平高、生产建设活动活跃,加强水土保持,预防水土流失,至关重要。东莞把预防保护水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构建“预防+治理”水土保护体系,巩固水土保持成效。
目前,东莞对全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河湖堤岸生态敏感区,包括同沙生态公园片、大岭山森林公园片、狮子洋岸线生态敏感区、大屏嶂森林公园片、银瓶山自然保护区片等,规划实施预防保护。
2020年,东莞完成水土保持审批方案417个,开展监督检查183次,卫星遥感发现疑似违法违规图斑264个,查出违法违规项目44个。2020年在建的1758个项目全部完成进库、建档、排查和在线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三无三有”,即:无毁林开荒、无滥开乱伐林木、无滥开乱采砂石;有预防保护组织、有预防保护制度、有专职管护人员。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集中连片综合治理,落实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封育治理、自然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取得显著成效。
2016-2020年,东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平方公里,合计减少水土流失量66.05万吨。其中,2020年度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5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13.21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