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变更通过审查
2020年9月9日上午,我司负责编制的《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顺利通过了东莞市水务局和大朗镇农林水务局现场审查。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于2019年8月15日取得东莞市水务局批复(东水务审〔2019〕8140号),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项目总占地面积17.54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19.18万m3,总填方19.18万m3,无借方,无弃方,土石方区内平衡。由于主体设计方案局部调整及边坡支护方案完善,目前,项目施工过程实际总占地面积17.86hm2,其中永久占地17.54hm2,临时占地0.32hm2,项目总挖方49.56万m3;总填方21.61万m3;总弃方27.95万m3,运至东莞市生态园燕岭路东侧地块回填;无借方。
根据《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 “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为38.36万m3,实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为71.17万m3,增加了百分之八十六,应当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东莞市水务局批准。2020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司修改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我司接到委托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年8月修改完成了《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