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深汕新材料基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金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水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金科深汕新材料基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金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同心路北侧、创富路西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胡兰13760107339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