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前进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建设单位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委托东莞市水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汕尾市城区前进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1年9月12日在汕尾市城区主持召开了汕尾市城区前进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水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汕尾市粤源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水土保持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察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同意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港路区直机关办公大楼808
联系人及电话:黄海涛 13751914997
公示期限:自2021年10月21日起
附件1:汕尾市城区前进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汕尾市城区前进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