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埠天然气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水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鹅埠天然气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鹅埠天然气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本公司反映情况。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上北村鹅埠天然气场站
联系人:柯少鹏
电话:13184889911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7个工作日)
附件1:鹅埠天然气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鹅埠天然气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